强风来袭:未来两天我国陆地及海上大风预警和防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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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气象台于 12 月 10 日 18 时发布了大风蓝色预警,提醒公众和相关部门关注未来两天的强风天气及其影响。
一、 大风影响时段与区域
第一时段:12 月 10 日 20 时至 11 日 20 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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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地大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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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到 7 级风、阵风 8 到 9 级的区域包括:新疆北部、甘肃河西、青海南部、内蒙古西部、华北西部、山东半岛、辽东半岛以及西藏中北部等部分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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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醒: 新疆山口地区的阵风风力将更为猛烈,可能达到 10 到 11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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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大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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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级风、阵风 8 到 9 级的海域包括:渤海、渤海海峡、黄海大部、东海北部、台湾海峡、南海中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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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部海域加剧: 渤海和黄海北部部分海域风力将高达 8 级,阵风可达 9 到 10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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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时段:12 月 11 日 20 时至 12 日 20 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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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地大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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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到 7 级风、阵风 8 到 9 级的区域包括:新疆北疆东部和南疆山区、西北地区中东部、内蒙古西部、华北西部、山东半岛、西藏中北部等部分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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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醒: 新疆山口地区阵风风力依然强劲,最高可达 10 到 11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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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大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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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级风、阵风 8 到 9 级的海域包括:黄海大部、东海大部、台湾海峡、南海东北部和中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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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部海域加剧: 黄海东部海域和台湾海峡部分海域风力将达到 8 级,阵风 9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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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应对与防范建议
面对强风天气,中央气象台和中国海上搜救中心提醒相关部门和公众做好以下防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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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作业与航行安全: 受大风影响海域航行和作业的船舶及船员,务必高度警惕,注意航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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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与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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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管理部门(如机场、铁路、公路)应提前采取措施,确保交通运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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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草场和城区防火部门需做好充足的防火准备,严防大风天气下火灾的发生和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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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活动与设施加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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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一切高空作业、水上户外作业以及水上游乐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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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容易被风吹动的临时搭建物,如围板、棚架、广告牌、简易设施等,必须进行加固或妥善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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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安全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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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或车辆应避免在高大的建筑物、广告牌、临时搭建物或树木的下方停留或通过,以防高空坠物或物体被风吹倒造成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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